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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度科研工作量补充申报的通知

来源: 基础部 添加时间: 2021年3月15日

 

关于 2020 年度科研工作量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处(室):

2020 年 11 月初,为运行使用“科研管理系统”的需要,科研 处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了 2020 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的申报工作,目 前已接近尾声。现将前期教师申报出现的问题和组织各处室机关人员 申报 2020 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 各处室机关人员请于 3 月 26 日 24:00 前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填报个人 2020 年科研成果,具体操作详见说明(附件)。

2. 各二级学院督促所有教师再次进入“科研管理系统”,查看自 己的成果是否已经审核通过,需要提交的纸质版佐证需及时提交,否 则科研工作量无法顺利计入。还有个别教师至今未填报成果数据,或 者科研系统填报信息不正确还仍未修改的教师,请尽快填报和修改, 系统截止时间是 3 月 26 日 24:00 前。

3.有关事宜具体说明 1)系统中可以录入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2020 年产生的科 研课题立项及结项、论文、著作、教材、专利、著作权、成果奖、优秀论文获奖、艺术类作品获奖(参展)、校园讲座。而教改课题、凤凰书院课题、大创结题、教师指导奖相关成果需要提交纸质版佐证, 上述系统成果和纸质佐证成果均需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入科研量。 2)个别成果由管理部门统一提供给科研处,已由管理员统一 计入每个教师科研工作量,不需要教师个人申报的内容如下:2019年大创结题、2020 年大创结题、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汇编成果、 2018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2019-2020 年凤凰书院课题结题。 以上内容请各位教师、机关人员及时查看,按时提交相关成果, 具体事宜请详询科研处许英红老师和姜星伊老师,科研处电话 0411-3925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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