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学术动态

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关 于开展“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基础部 添加时间: 2020年10月23日

 

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关 于开展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形势和新

要求,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这一目标,不断提升高

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建设交流与合作,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启动“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

创业教育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课题着重围绕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如何加强高

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

业教育融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

(见附件 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

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立项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

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

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本课题计划设立一般课题若干项,课题无资助经费。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课题立项后,由分会组织开题。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

经承担分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

项课题。

课题申报书(一式 4 份),课题需要填加两到三名大三、大四的

学生,将纸质版送至图书馆 412 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dykyc_2016@163.com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10 28 结束,逾期将不予受

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 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

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岳老师

电话:0411-39256161

邮箱:dykyc_2016@163.com

附件:

附件 1: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分会课题指南

附件 2: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分会课题申报书

附件 3: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0 10 22

 

浏览量: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