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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来源: 基础部 添加时间: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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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推动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促进申硕工作有效开展,拟组织建设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凝聚和培养有科研创新、艺术创作能力的人才,营造我校科研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现组织申报要求如下:

一、建设科研创新团队的指导思想

科研创新团队要面向理论创新、艺术创新和实践创新,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思政育人、实践育人、双创育人、文化育人),结合申硕培育点建设方向,结合全国社科项目(社科一般项目、艺术学项目、教育学项目、教育部思政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艺术基金项目等)研究方向,开展中华传统文化、非遗保护、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城校共生与产教融合、社会热点、新兴产业发展、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等研究,承担科研任务,产生科研创新成果,打造校级团队,培育成为省级和国家级团队。

二、申报科研创新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由教授或科研成果丰硕的副教授担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造诣,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凝聚力。

2.科研创新团队人员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年龄结构合理,一般应由不同年龄的梯队成员组成,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充沛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2)团队成员应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和很好的团队精神,具体人员组成根据研究工作需要由团队带头人与相关二级学院协商确定。

(3)团队研究方向要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是所在学科

领域的基础理论、创新创作、应用研究问题。

(4)根据不同研究需求,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形成多元优势互补。

三、申请要求与审批流程

1.采取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学院按教师总人数的1/25比例组建团队,如100名教师,最多可申报4个团队。

2.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参与,确保团队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专门研究,对团队申请作如下限定:(1)团队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团队,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团队申报;(2)每位教师最多只能参加一个团队,不可兼报其他团队;(3)申硕科研团队人员最多可以参与1个其他团队。

3.由团队带头人根据专业、学科、硕士点建设、科研项目等研究需求组建团队进行申请,经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科研处审核。

4.学校按照“依靠专家、公平合理、鼓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遴选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团队。

5.通过论证的科研创新团队,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申报书》。经校学术委员会、院务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因组织团队申报国家级课题的需要,团队建设工作需抓紧推进,请将附件1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在2020年3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传至科研处李畅,邮箱:lc7603@126.com。

2.附件3创新团队成员成果表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传至科研处李畅,邮箱:lc76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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